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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备案

发布时间:2016-07-21作者:来源:浏览次数:2792

一、办理对象

本备案适用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具体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 

2、所安装的起重机械属于广州市番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监管建设工程。


三、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申报表;安装塔式起重机的,还需提供《安装塔式起重机相关安全条件确认表》(原件三份)

2 、 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或省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有效证件)。施工升降机安装应提供防坠安全器标定检测报告。(原件一份)

3 、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原件一份)

4 、 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辅助起重机械合格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5 、 经审批的基础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资料、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原件一份)

6 、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盖施工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7 、 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8 、 设备履历手册(原件一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资料

2、受理: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予以受理

3、审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批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区建设局安监站领取办理结果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网上预受理还需窗口交件)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给予受理。

3、审查: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

5、审批结果领取:通知申请人到区建设局安监站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备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联系电话:84896322 

交通指引: 

  公交指引:公交车站:气象局站(途径公交有:番108B路、番129路、番16路、番4B路、番9路、番9路长线、广番108路) 

  地铁指引:地铁线路未规划或未开通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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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办理依据

1、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273号) 

2、《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建设部令第166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第159号令)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国务院第373号令)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第393号令)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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